中国人民解放军遗传医学科学院
 
就医指南
 

地方病人就诊须知
   一、挂号:
初诊、复诊(看结果)、咨询、开药等均须挂号,采取实名制挂号,同时购买《门诊诊疗记录册》,有大病历的出具病历卡。

二、开诊时间:上午8:00~11:30,下午2:00~500,专家号开诊时间延迟半小时。每周六、周日和节假日上午半天专家和主治医师挂牌门诊

三、就诊号只限就诊当日指定的开诊时间使用,逾期无效。

四、除北京市医保患者外,一律不开底方。

五、如有特殊情况未能就诊需退号者,在号条有效期间,由各分诊护士签章后凭号条和挂号费收据到挂号窗口退款。

六、挂号费:

主任医师 200元/号

副主任医师100元/号

主治医师10元/号

 

基本医疗保险患者门诊就医须知
一、挂号:
参保患者就诊请到医保挂号窗口挂号,务必持医疗保险卡进行身份确认。

二、就医:凭据医保挂号条到所挂科室就诊。医生根据医保挂号标识按医保用药、诊疗目录范围进行处置。按规定医生不见患者不开药。急诊患者开药3天量,慢性病不超过7天量,行动不便者不超过两周量(处方必须标明诊断和行动不便)。

三、特殊检查:需要医疗保险办公室审批(如核磁)。

四、病案保存:正式门诊病历留医生处归档保存,简易病历请自行妥善保管。

五、结算:非门诊特殊结算持医生所开据的处方、化验单、检查单在各层收费窗口均可现现金结算,结算后领取结算收据及明细。

门诊特殊病结算在医保专用结算窗口持医疗卡将费用进行微机记帐,并现金支付应个人承担部分。海淀区公疗试点人群门诊特殊病结算请到住院结算处医保窗口。

费用明细单:结算后保留收据与费用明细,作为报销凭据。

 
 军人就诊须知

一、凡属我院体系的军人、家属在挂号时,均需持基层医疗机构(门诊部或卫生所)开具的就医转诊信(带回执,便于书写复诊诊疗方案)、医疗卡和有效证件,方可挂号。

二、在我院已经建立门诊病历的人员,挂号时要出具病案卡,门诊病案将在规定时间内送到你所要就诊的第一个科室的分诊处。

三、挂号后请到相关科室候诊。医生接诊后开出诊疗项目或处方,到就近收费处(点)刷卡确认所发生的费用,按规定计帐或缴费后,接受诊疗处置和取药。

四、体系内尚未办理医疗卡的军人,持有效证件和证明材料到医改医保办公室办理审批手续,抵押证件和押金领取公用卡,值班人员负责将临时帐户写入公用卡并登记。就诊结束后,必须当天将公共卡退回。公用卡的有效期为1天。

五、非体系单位军人以及体系内临时来的“双无”家属持有效证件和相关材料到医务部值班室审批,然后到医改医保办公室办理临时卡,抵押证件和押金领取公用卡,值班人员负责将临时帐户写入公用卡并登记。就诊结束后,必须当天将公共卡退回。公用卡的有效期为1天。

六、开诊时间为上午8:00~11:30,下午2:00~500,专家号开诊时间分别延迟半小时。

七、就诊号只限就诊当日指定的上午或下午开诊时间使用,逾期无效。

八、在诊区内保持安静,不得追逐、打闹、喧哗、吸烟和拔打手机。

九、就诊期间如遇问题,请找分诊护士联系解决。

十、急诊未带卡人员到医务部值班室办理临时公用卡,值班人员负责登记后将临时帐户写入公用卡。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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